Wednesday, January 6, 2010

马来西亚天主教会的善意

这几天,我们的“阿拉”字眼再度引起了全国人民的瞩目。这也拜我们的内政部与首相署所赐。

今天,教会并没有反对或抗议,反而同意;吉隆坡高庭今日批准内政部的申请,暂缓执行允《HERALD》马来文版可以使用“阿拉”字眼的判决,直到上诉庭裁决此案为止。这是我们教会的“博爱”行为啊!我们同意总检察署的申请,除了想总检查长Abdul Ghani讲的,基于国家利益之外,我们也是此向国人及其它极端的友族同胞展示我们的善意,天主的爱。

《HERALD》总编辑Rev. Fr. Lawrence以一番很热血的话告诉媒体说:

“我们不是来这里捣乱,我们热爱马来西亚,我们也是马来西亚人,因此我们要生活在和平与和谐中。”“我们并非来干扰,我们的宗教强调的是爱,爱每个人是非常重要的。”

我很赞赏这两句话,这绝对不是盖的!

现在,期望的是,我们的首相署及内政部甚至首相不会干涉法庭的决定。也希望,接下来的决定可以和高庭与12月31日,刘美兰判的一样,那就是天主教会,基督教会可以自由地使用“阿拉”来称呼我们天主。

阿门!

更多的新闻,请看:http://www.malaysiakini.com/news/121271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[Atom]
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