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主爱人?还是,爱人爱主?
前个礼拜的家庭祈祷聚会(也就是BEC)里面,我们分享到:要如何地在我们自己的团体里面一视同仁。大家都有不同的意见,但都是以爱为出发点。最后,我们把这些所有的分享都归纳成“爱主和爱人”。而我在记录是却把它写成“爱人爱主”。
当我们组的仁慧姐妹在报告的时候,当说到“爱人爱主”时,她即时楞了一下。很快地把“爱人爱主”纠正成“爱主爱人”。
爱主,爱人。。。爱人,爱主。。。
到底哪个是为先呢?通常在教会里面,我们都是把“爱主”放在第一,而“爱人”往往是第二。在我们的天主十诫里面,前三诫是讲论爱主,后七诫是爱人。
记得,当我还在中学时期,曾经和当时还在台湾辅仁大学神学院求学的王保禄神父通信。其中,有一些是提到爱情和圣召的部分时,保禄神父这样地分享说:先去爱人,再来爱天主。因为如果我们爱人,我们就会在这过程中,看到我们是如何地诠释“爱主”的部分。如果我们真的可以为“爱主”而舍弃“爱人”的部分,那么修道的路是正确的。但是反过来说,如果我们在“爱主”的方面,会因为“爱人”的话关系而有所限制时,我们的圣召绝对不是走修道的路。
而小弟我自己的见解是:如果我们连我们看得见,接触得到的人,我们的爱人,家人,朋友,同时,邻居等都不爱的话,那么我们怎么去告诉人家,我们爱那看不见的天主呢?因为爱人是生活里活生生的表现,而爱主则是我们透过灵修里去表达。而天主却给我们的命令是:
你们要相亲相爱,如同我爱了你们一样;
你们为我·小兄弟所做的,就是为我所作。
天主也要我们在“人”的身上,去表达他的爱,他的关怀。通过我们对人的那份爱,更容易地让他人认出我们基督徒的身份。当我们在生活中,彰显天主教徒的身份时,我们也在光荣天主。这份光荣,何尝不是对天主的爱吗?因为我们爱他,我们在这世上,把他的大爱,透过我们的生活作息表现出来。
这里我也想到了说:如果一个非天主教徒,他很有爱心,很有关怀,他的德行是好的,他的道德也是好的;但是因为他不认识天主,而没有办法爱她的话。那么对小弟我来说,她其实也在爱着那位他未认识的天主。因为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里面,也提到了:救恩是为全人类的。
所以,在我的体验里面,“爱人”会比“爱主”来得更为先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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